香港公司注销后税务追诉期,香港公司注销后恢复
作者: 全樂佳 | 发布时间:2024-06-18 08:11:43|点击数:20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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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香港公司注销后税务追诉期
中国香港公司注销后的税务追诉期有一定的法律规定。以下是得出的相关信息:
追诉期限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,违反税收法律、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,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,不再给予行政处罚。这意味着如果中国香港公司在注销前有未缴清的税款或逃税行为,税务机关在追诉期内(通常是五年)有权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和相应的滞纳金。
特殊情况
特殊情况下,税务查账的追诉期可以延长至五年。这可能适用于一些复杂的税务问题或涉及大量税款的情况。
追溯期计算起点
追诉期的计算起点是自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应缴未缴或者少缴税款之日起计算。这意味着从公司应缴未缴税款的那一天起,开始计算税务追诉期。
追诉期与公司注销的关系
公司注销后,如果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届满之后,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,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。这意味着一旦公司注销,超过追诉期的税务问题可能无法通过法律途径得到解决。
税务机关的权利
即便公司注销,税务机关仍有权追缴偷税欠税的税款,只要发现法人公司逃避纳税义务,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的,即使法人的独立主体资格已经消灭,税务机关也有权要求法人的出资人股东来承担连带责任。
中国香港公司在注销后仍有可能面临税务追诉,尤其是在追诉期内有未缴清的税款或逃税行为。因此,公司在注销前应确保所有的税务事宜都已妥善处理,以避免未来的法律风险。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,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