报关企业注册登记
办事项目:
报关企业注册登记
办理条件:
经直属海关许可,取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准予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决定书》
办理程序:
注册海关依法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、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形式审核,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:
1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。
2、申请材料仅存在文字性、技术性或者装订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,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,并且由申请人对更正内容予以签章确认。
3、对申请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的,由注册地海关向申请人出具相应的受理回执,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领取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》。
应当提交的资料:
报关企业注册登记时,应根据本企业工商注册地址和企业性质,按照明确的受理部门和场所提交下列文件材料:
1、本关注册登记许可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;
2、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;
3、《税务登记证》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;
4、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;
5、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》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;
6、《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》(详见附件)、《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》(详见附件);
7、企业与所聘报关员签订的用工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。
办理时限
海关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关企业注册登记。
收费标准及依据: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办理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》(海关总署第127号令)
办事表格:
《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》
《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》 |